在约定的服务期内提出辞职,用人单位却要求辞职员工按照双方签订的协议支付10万元违约金。这10万元违约金的约定是否于法有据?员工该如何承担违约责任?近日,旌德县法院对这起人事争议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对双方约定的过高违约金予以纠正。10月7日,旌德县某医院职工黄医生与该院签订《进修协议》,约定:黄医生前往省立医院进修,进修期限为10月13日至 10月13日止;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