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考察人选家庭成员移居国(境)外情况报告单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精神,考察对象需就本人家庭成员是否移居国(境)外的情况如实向组织报告。如有隐瞒,后果其本人负完全责任。 家庭成员共 人(配偶及子女),具体情况如下: 称谓 姓 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工作单位及职务 移居国(境)外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