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了提高人民警察队伍的素质和战斗力,完善公安机关人事管理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和《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辞退,是指公安机关对已不具备人民警察条件,不适合在公安机关继续工作的人员,解除其与公安机关任用关系的一项人事行政管理措施。 第三条 人民警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予以辞退: (一)不符合录用人民警察
一、辞退的含义 辞退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是单位的一项权利,是指因法定事由,经法定程序单位主动解除与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之间的关系。 二、辞退的条件 事业单位对有下列情况之一,经教育无效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可以辞退: 一是连续两年岗位考核不能完成工作任务,又不服从组织另行安排或重新安排后在一年之内仍不能完成工作任务的; 二是单位进行撤并或缩减编制需要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本公司劳动纪律,提高员工队伍素质,增强公司活力,促进本公司的发展,特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公司对违纪员工,经劝告、教育、警告的不改者,有辞退的权力。第三条 公司员工如因工作不适、工作不满意等原因的辞职的权力。第二章 辞退管理第四条 公司对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辞退:1. 一年内记过三次者;2. 连续旷工三日或全年累记超过
辞退职务的申请书范文篇一 尊敬的公司领导: 您们好!首由于个人职业规划和一些现实因素,经过慎重考虑之后,特此提出离职申请。 在公司工作这段时间里,我有幸得到了各位领导及同事们的倾心指导及热情帮助,在本职工作和专业技能上,我得到了很大程度的提高,在此感谢公司提供给我这个良好的平台,这段工作经验将是我今后职业生涯中的一笔宝贵财富。 在这里,特别感谢各位领导
根据《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暂行规定》的规定,职工有下列行为,经过教育或行政处分仍然无效的可以辞退: 1、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影响生产、工作秩序的; 2、违反操作规程,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的; 3、服务态度很差,经常与顾客吵架或损害消费者利益的; 4、不服从正常调动的; 5、贪污、盗窃、赌博、营私舞弊,不够刑事处分的; 6、
开除处分的处理时限为:从证实职工犯错误之日起,5个月之内审批完毕。 辞退分两种情况,一是违纪辞退,二是正常辞退。违纪辞退在我国目前一般是指用人单位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犯有严重错误,但不够开除、除名条件,经教育或行政处分仍然无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