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及时清除积雪,确保道路畅通和环境整洁,根据《本溪市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辽宁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市城市建成区内所有单位和个人均应遵守本规定承担除雪、运雪义务。第三条 除运雪工作实行分级管理。市政府负责全市除运雪的部署、指挥,制定除运雪应急预案。市城乡规划建设委员具体负责全市除运雪的组织、协调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