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落实疑罪从无需要将假定被告人无罪作为裁判思维出发点;被告人只存在有罪或无罪两种情况,没有中间态;公诉机关对指控事实承担举证责任;补充侦查之后,如果证据不能达到确实充分标准,坚决做疑罪从无处理。 ◆ 落实合议庭负责制,刑事审判要合议庭、庭长、院长、审委会联合把关运行。 ◆ 审判程序以庭审为中心,证人、鉴定人要出庭,法官才能完
◆ 完善证据审查机制,对审查判断证据提供正面指引,进一步细化非法证据排除原则,明确证据采纳标准。 ◆ 明确非法证据范围和认定标准,完善侦查、起诉、审判等环节非法证据排除程序。 ◆ 强化案件审理机制,审判以庭审为中心,事实证据调查在法庭,定罪量刑辩论在法庭,裁判结果形成于法庭。 保障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是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