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物业管理各方的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居住环境,促进和谐社区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和《山西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物业管理及其监督活动,适用本条例。本条例所称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