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工作会议精神和《全县统战及民族宗教工作安排意见》要求,从3月14日—3月31日,由县委常委、统战部长黄顺福带领县委统战部、县民族宗教局班子成员及工作人员,深入全县20个乡镇23个少数民族村社11处宗教场所,重点对全县少数民族乡村和少数民族散杂居村社进行实地调研,通过召开干部群众座谈会讨论、走访农户、问卷调查等方式,广泛听取各乡镇村社干部及群众对少数民
贵州省民族乡保护和发展条例第一条 为保障和促进民族乡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等各项事业发展,增进民族团结,保障少数民族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民族乡的保护和发展适用本条例。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民族乡是指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在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建立的乡级行政区域。民族乡人民代表大会应当有适当名额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