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质量责任和违约责任

法律文书范文

  • 行政诉讼起诉状范文
  • 工伤认定行政起诉状
  • 行政起诉状范文
  • 行政起诉状格式
  • 附带民事起诉状
  • 劳动合同法全文
  • 房屋租赁纠纷起诉状
  • 民间借贷纠纷起诉状
  • 民事起诉状格式
  • 民事赔偿起诉状范文
  • 分公司授权委托书
  • 借款纠纷民事起诉状
  • 个人授权委托书
  • 合同授权委托书范本
  • 借款合同起诉状
  • 商品房认购协议书
  • 商品房屋租赁合同范本标准版
  • 二手商品房买卖合同
  • 城镇土地开发和商品房借款合同范本
  • 购买商品房协议书
  • 房屋商品房销售合同
  • 合伙协议如何规定违约责任

商品房质量责任和违约责任(609字)

复制范本 免费下载 打印范文
【EEGU范文】

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管理条例》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向购房者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对销售的商品住宅承担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件,《住宅质量保证书》中应当列明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核验的质量等级、保修范围、保修期、保修单位等内容。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商品房保修责任。商品住宅售出后,委托物业管理等单位维修的,应在《住宅质量保证书》中明示委托单位。

正常情况下,各部位、部件的保修内容和保修期分别是:屋面漏水,保修3年;墙面、厨房和卫生间地面、地下室、管道渗漏,保修1年;墙面、顶棚抹灰脱落,保修1年;墙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沙,保修1年;供热或供冷系统和设备保修1个采暖和供冷期;卫生洁具保修一年;灯具、电器开关保修六个月;其它部位、部件的保修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和用户自行约定。保修期从房地产开发企业将竣工并验收的住宅交付用户使用之日起计算。

保修期内发生保修范围之内的非人为损坏,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免费维修,因商品房存在质量问题,保修单位进行维修时导致房屋的使用功能受到影响,购买人可以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赔偿责任。

当房屋整体结构质量不合格时,购买者可以向《住宅质量保证书》中注明的工程质量监督单位申请重新检验。经检验确属不合格,购房者有权退房,房地产开发企业除退还购房款本息外,还应支付一定比例的违约金。


商品房   违约责任
>> 查看更多相关范本

免费下载模板

  • 商品房质量责任和违约责任范文.doc

2025 范文大全 eegu.com